自動駕駛被濫用,事故頻發引發法律爭議,制度建設滯后待完善。
近年來,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不斷發展,一些駕駛員對其功能存在誤解,在高速公路上開啟輔助駕駛后居然睡覺,導致多起交通事故。自動駕駛汽車事故頻發,責任歸屬成為焦點問題,現行法律法規顯現出滯后于技術發展的狀況,亟需完善相關制度建設。
自動駕駛技術被濫用的現象在近期屢見不鮮。一些駕駛員對輔助駕駛功能的作用范圍存在誤解,認為開啟后就可以完全不管車輛,于是在高速公路上睡覺。比如,有駕駛員張某在高速上開啟車輛的輔助駕駛功能后,就靠在椅背上打起了瞌睡,結果車輛與中央隔離帶護欄發生剮蹭。還有多起事件,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開啟輔助駕駛后,居然躺在駕駛座或后排睡覺,被其他車輛拍下視頻在網上熱傳。個別人甚至欺騙系統,在方向盤上掛了"離手神器",讓系統誤以為有人在駕駛。
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是一些車企高管,對自動駕駛功能的認知也存在偏差。比如華為智能汽車解決方案BU董事長余承東曾在朋友圈曬出,他駕駛問界車型在高速上一路使用智能輔助駕駛,還因為手離開方向盤被系統"罰"停用功能。他還表示法規滯后,應該允許在監控到駕駛員未睡覺時脫手。可見,一些從業人員對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的區別還沒有完全理解到位。
自動駕駛汽車事故頻發,引發了法律責任歸屬的爭議。3月19日,一輛大巴在山西呼北高速隧道內發生碰撞事故,造成13人死亡多人受傷。4月26日,一輛問界M7在山西運城高速發生追尾事故,3人遇難。官方回應車速115km/h,超出AEB自動剎車的工作范圍,但未說明是否啟動了FCW前碰撞預警。有質疑AEB、安全氣囊為何沒發揮作用。
面對自動駕駛事故的頻發,現行法律法規顯現出滯后于技術發展的狀況。法規雖未明文禁止雙手離開方向盤,但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屬違法。目前L2級輔助駕駛仍需駕駛員時刻注意,發生事故需自行承擔責任。但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,法律制度亟需跟上,明確不同級別自動駕駛汽車的責任認定機制。
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支撐和保障。近年來,我國在自動駕駛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。